景帝纪第五

皇帝孝景皇帝,文帝太子也。母曰窦皇后。后七年六月,文帝崩。丁未,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后。

行九月,有星孛[bèi] [bó]于西方。

“盖元年冬十月,诏曰:“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,制礼乐各有由。歌者,所以发德也;舞者,所以明功也。高庙酎,奏《武德》、《文始》《五行》之舞。孝惠庙酎,奏《文始》、《五行》之舞。孝文皇帝临天下,通关梁,不异远方;除诽谤,去肉刑,赏赐长老,收恤孤独,以遂群生;减耆[qí] [shì]欲,不受献,罪人不帑,不诛亡罪,不私其利也;除宫刑,出美人,重绝人之世也。朕既不敏,弗能胜识。此皆上世之所不及,而孝文皇帝亲行之。德厚侔天地,利泽施四海,靡不获福。明象乎日月,而庙乐不称,朕甚惧焉。其为孝文皇帝庙为《昭(zhāo)德》这舞,以明休德。然后祖宗之功德,施于万世,永永无穷,朕甚嘉之。其与丞相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礼官具礼仪奏。”丞相臣嘉等奏曰:“陛下永思孝道,立《昭(zhāo)德》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,皆臣嘉等愚所不及。臣谨议:世功莫大于高皇帝,德莫盛于孝文皇帝。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,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。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。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。诸侯王、列侯使者侍祠[cí]天子所献祖宗之庙。请宣布天下。”制曰“可”。

瓯(ōu)炔春正月,诏曰:“间者岁比不登,民多乏食,夭绝天年,朕甚痛之。郡国或硗狭,无所农桑系畜;或地饶广,荐草莽(mǎng),水泉利,而不得徙。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,听之。”

一级夏四月,赦[shè]天下。赐民爵一级。

倥(kōng kǒng)遣御史大夫青翟[dí] [zhái]至代下与匈奴和亲。

五月,令田半租。

砸秋七月,诏曰:“吏受所监临,以饮食免,重;受财物,贱买贵卖,论轻。廷尉与丞相更议著[zhù]令。”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:“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、所治、所行、所将,其与饮食,计偿费,勿论。它物,若买故贱,卖故贵,皆坐臧为盗,没入臧县官。吏迁徙、兔、罢,受其故官属所将、监、治送财物,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有能捕告,畀其所受臧。”

二年冬十二月,有星孛[bèi] [bó]于西南。

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。

酰春三月,立皇子德为河间王,阏为临江王,馀为淮阳王,非为汝南王,彭祖为广川王,发为长沙王。

夏四月壬[rén]午,太皇太后崩。

六月,丞相嘉薨[hōng]。

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。

秋,与匈奴和亲。

ⅲ三年冬十二月,诏曰:“襄[xiāng]平侯嘉子恢说不孝,谋反,欲以杀嘉,大逆无道。其赦[shè]嘉为襄[xiāng]平侯,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。论恢说及妻子如法。”

春正月,淮阳王宫正殿灾。

狻⑶吴王濞、胶西王卬、楚王戊、赵王遂、济南王辟(bì pì)光、菑[zī] [zì] [zāi]川王贤、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。大赦[shè]天下。遣太尉亚夫、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。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。

二月壬[rén]子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西王诸将破七国,斩首十余万级。追斩吴王濞于丹徒。胶西王卬、楚王戊、赵王遂、济南王辟(bì pì)光、菑[zī] [zì] [zāi]川王贤、胶东王雄渠皆自杀。

民,夏六月,诏曰:“乃者吴王濞等为逆,起兵相胁(xié),诖误吏民,吏民不得已。今濞等已灭,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,皆赦[shè]之。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,朕不忍加法,除其籍,毋令污宗室。”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,续元王后。立皇子端为胶西王,胜为中山王。赐民爵一级。

四年春,复置诸关用传出入。

夏四月己巳(sì),立皇子荣为皇太子,彻为胶东王。

六月,赦[shè]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

秋七月,临江王阏薨[hōng]。

十月戊戌[xū] [qu]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五年春正月,作阳陵邑。夏,募民徙阳陵,赐钱二十万。

遣公主嫁匈奴单于。

六年冬十二月,雷,霖(lín)雨。

秋九月,皇后薄氏废。

七年冬十一月庚寅[yín]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春正月,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。

二月,罢太尉官。

夏四月乙巳(sì),立皇后王氏。

丁巳(sì),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。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。

睢[suī] [huī]S中元年夏四月,赦[shè]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封故御史大夫周苛、周昌孙子为列侯。

二年二年春二月,令诸侯王薨[hōng]、列侯初封及之国,大鸿胪奏谥[shì]、诔、策。列侯薨[hōng]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[shì]、诔、策。王薨[hōng],遣光禄大夫吊襚、祠[cí]、赗,视丧事,因立嗣子。列侯薨[hōng],遣太中大夫吊祠[cí],视丧事,因立嗣。其葬,国得发民挽丧、穿、复土,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。

倥(kōng kǒng)匈奴入燕。

磔曰改磔曰弃市,勿复磔。

三月,临江王荣坐侵(qīn)太宗庙地,征诣中尉,自杀。

夏四月,有星孛[bèi] [bó]于西北。

釉轿立皇子越为广川王,寄为胶东王。

,更秋七月,更郡守为太守,郡尉为都尉。

夤(yín)食九月,封故楚、赵傅、相、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。

日有甲戌[xū] [qu]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辉拢三年冬十一月,罢诸侯御史大夫官。

太后春正月,皇太后崩。

啤夏,旱,禁酤酒。秋九月,蝗。有星孛[bèi] [bó]于西北。戊戌[xū] [qu]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河王立皇子乘为清河王。

鸬卵四年春三月,起德阳宫。

马高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,齿未平,不得出关。

夏,蝗。

死罪秋,赦[shè]徒作阳陵者死罪;欲腐者,许之。

S十月戊午,日有蚀之。

常山五年夏,立皇子舜为常山王。六月,赦[shè]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

谠[dǎng]秋八月己酉[yǒu],未央宫东阙[què] [jué] [quē]灾。

更名诸侯丞相为相。

所以九月,诏曰:“法令度量,所以禁暴止邪也。狱,人之大命,死者不可复生。吏或不奉法令,以货赂[lù]为市,朋党比周,以苛为察,以刻为明,令亡罪者失职,朕甚怜(lián)之。有罪者不伏罪,奸法为暴,甚亡谓也。诸狱疑,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,辄谳之。”

嚒S六年冬十月,行幸雍,郊五畤。

黄金十二月,改诸官名。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。

春三月,雨雪。

立孝夏四月,梁王薨[hōng]。分梁为五国,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。

导荨五月,诏曰:“夫吏者,民之师也。车驾、衣服宜称。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亡度者、或不吏服出入闾[lǘ]里,与民亡异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(zhū)两轓;千石至六百石朱(zhū)左轓。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、下吏出入闾[lǘ]巷亡吏体者,二千石上其官属,三辅举不如法令者,皆上丞相御史请之。”先是,吏多军功,车、服尚轻,故为设禁,又惟酷吏奉宪失中,乃诏有司减笞法,定棰令。语在《刑法志》。

取苑六月,匈奴入雁门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马。吏卒战死者二千人。

秋七月,辛亥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兄怯后元年春正月,诏曰:“狱,重事也。人有智愚,官有上下。狱疑者谳有司,有司所不能决,移廷尉。有令谳而后不当,谳者不为失。欲令治狱者务先宽。”

侯相三月,赦[shè]天下,赐民爵一级,中二千石、诸侯相爵右庶(shù zhù)长。

夏,大酺五日,民得酤酒。

五月,地震。

秋七月乙巳(sì)晦(huì),日有蚀之。

条侯周亚夫下狱死。

二年冬十月,省彻侯之国。

。哟春,匈奴入雁门,太守冯敬与战死。发车骑材官屯。

春,以岁不登,禁内郡食马粟,没入之。

红者夏四月,诏曰:“雕文刻镂(lòu),伤农事者也;锦绣纂[zuǎn]组,害女红者也。农事伤则饥之本也,女红害则寒之原也。夫饥寒并至,而能亡为非者寡矣。朕亲耕,后亲桑,以奉宗庙粢盛、祭服,为天下先;不受献,减太官,省徭赋,欲天下务农蚕,素有畜积,以备灾害。强毋攘[rǎng]弱,众毋暴寡;老耆[qí] [shì]以寿终,幼孤得遂长。今,岁或不登,民食颇寡,其咎安在?或诈伪为吏,吏以货赂[lù]为市,渔夺百姓,侵(qīn)牟万民。县丞,长吏也,奸法与盗盗,甚无谓也。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;不事官职、耗(hào)乱者,丞相以闻,请其罪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”

为暴五月,诏曰:“人不患其不知,患其为诈也;不患其不勇,患其为暴也;不患其不富,患其亡厌也。其唯廉士,寡欲易足。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,廉士算不必众。有市籍不得官,无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[mǐn]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职,贪夫长利。”

秋,大旱。

豢梢[shāo] [sào]三年春正月,诏曰:“农,天下之本也。黄金、珠玉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以为币用,不识其终始。间岁或不登,意为末者众,农民寡也。其令郡国务劝农桑,益种树,可得衣食物。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、珠玉者,坐臧为盗。二千石听者,与同罪。”

皇太子冠,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。

吏民甲子,帝崩于未央宫。遗(yí wèi)诏赐诸侯王、列侯马二驷(sì),吏二千石黄金二斤,吏民户百钱。出宫人归其家,复终身。

二月癸[guǐ]酉[yǒu],葬阳陵。

赞曰赞曰:孔子称“斯民,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”,信哉!周、秦之敝,罔[wǎng]密文峻,而奸轨不胜。汉兴,扫除烦苛,与民休息。至于孝文,加之以恭俭,孝景遵业,五六十载之间,至于移风易俗,黎民醇厚。周云成、康,汉言文、景,美矣!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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